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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食品经营监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发布时间:2016-01-28 文章来源: 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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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李雪墨报道 1月20~21日,全国食品经营监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15年各地共检查食品经营主体2187.4万家次,监督抽检食品116.3万批次,发现问题经营主体74.7万家,完成整改70.9万家;查处食品经营违法案件21万件,涉案食品总值2.63亿元,罚没款金额8.43亿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43个,移送司法机关的违法案件1055件,全国食品经营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滕佳材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15年主要工作成效体现在六个方面。在制度建设方面,配合《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出台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下发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食品经营许可数据库建设标准等食品经营许可制度规范,初步形成了食品经营监管制度新体系框架。在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改革方面,将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许可整合为食品经营许可,按照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的风险程度实施分类许可,初步完成食品经营许可数据库平台建设,构建了食品经营许可新机制。在食用农产品销售监管方面,总局与农业部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的沟通协调,全国已有30个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当地农业部门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衔接协作机制。全国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共有2189个。在日常监管和重点问题治理方面,总局制定了食品行业共性问题及对策清单。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多部门共同下发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和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在深化食品经营领域社会共治方面,总局指导行业组织开展大型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风险“诊脉行动”,梳理风险隐患。各地指导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实施“明厨亮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会议指出,2016年食品经营监管要以全面贯彻实施新《食品安全法》为主线,突出抓好五项重点工作。一是健全完善食品经营监管制度新体系。积极推进《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修订,加快制度建设,推进地方食品安全监管立法。二是全面推进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改革。抓好许可审查和换证,健全许可审查实施细则和相关配套文件,尽快实现信息系统对接,做好餐饮服务场所食品经营许可与卫生许可整合的准备,加强许可经营条件合规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突出强化食品经营事中事后监管。督促落实经营主体责任,抓好“四有两责”落实,加强日常监督,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重点监管和治理。四是以风险管理为核心实施精准监管。实施“清单式”监督检查,以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为重点,全面履行食用农产品监管职责。五是推进社会共治,提升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来源:中国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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