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药检〔2014〕28 号
各药械保化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
为提高我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以及医疗机构制剂室质量检验人员的检验技能,深圳市药品检验所(市医疗器械检测中心)今年将继续举办质量检验员培训班。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辖区内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以及医疗机构制剂室的质量检验员。报名参加培训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②药学或医药相关专业;③从事药械保化产品质量检验工作半年以上。
二、培训内容
(一)常用检验方法的基本理论及操作;
(二)常用检验仪器的基本操作;
(三)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书写;
(四)实验室质量管理要求。
培训科目有中药检验、化学药品检验(含抗生素、生化药品)、保健品化妆品检验、药理毒理检验、微生物检验、医疗器械检验等;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求给学员选报,每位学员只限报一个培训科目(详见附件1)。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全年共安排二期,每期培训时间为2个月。第一期2014年3月17日~5月16日;第二期2014年5月19日~7月18日;全脱产培训。
培训地点:深圳市药品检验所(市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二道28号
四、报名方式及收费
(一)相关企业按要求填写报名回执(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市药检所业务技术科(联系人:袁慧文,联系电话:26031831,传真:26031834)。第一期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15日;第二期为2013年5月10日。原则上每个单位每期报名人数为1~3人,额满即止。经工作人员确认,告知具体培训时间。
(二)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学员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学员报到时需递交工作证、身份证复印件,小一寸彩照3张。
(四)培训结束后,学员需填写客户满意度调查表(附件3)。
附件:
深圳市药品检验所
(深圳市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201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