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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16-08-31 文章来源: 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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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深圳市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试行办法》,本院制作的事业单位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院负责主动公开。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情权,充分发挥信息的服务和监督作用,本院编制了《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信息公开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院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下列各类信息:

  (一)机构简介

  主要包括:本院(中心)的简要概况,向外界介绍机构职能、内设机构、人员情况、仪器设备等信息;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国家有关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政策法规。

  (三)办事服务

  主要包括:本院业务受理常见问题、常用业务文本表格下载等。

  (四)年度报告

  主要包括: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年度报告等。

  (五)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人事管理相关制度、招聘信息等。

  (六)其他

  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获取形式

  ● 公开形式

  本院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本院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院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szidc.org.cn。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还在广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www.gdsy.gov.cn/)予以公开。本院的招聘信息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网(http://www.szscjg.gov.cn/)予以公开。

  本院还将采取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事业单位信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通过本院设立在南山区高新中二道28号办公大楼一楼受理大厅的电子查询平台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和《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年度报告》每年3月31日前予以公开。人事管理制度生效后,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其他本院主动公开的事业单位信息,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三、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院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办公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二道28号

  邮政编码:518057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26031963

  电子邮箱:director@szidc.org.cn

  四、监督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院未依法履行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院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电话:26031884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二道28号,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纪检专员,邮编:518057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深圳市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人事)部门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五、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院主动公开的事业单位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院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院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