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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规范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监〔2017〕103号)

发布时间:2017-11-14 文章来源: 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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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规范的通知
食药监办药化监〔2017〕103号

2017年07月31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为规范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规范》,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7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