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2023年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具体如下:
一、重点领域支持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新能源、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大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我院可申报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大健康(化妆品)领域。
二、支持类别支持组织实施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组建、市级公共服务平台组建、产业化事后补助、新产品新技术应用示范推广、注册许可认证、医工融合等项目,以及国家发展改革部门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配套。
三、申报条件(一)项目建设期一般不早于2023年5月1日,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截至项目申报之日,项目已完成投资额占总投资比例不得超过20%。(二)项目资金已落实(自有资金证明+银行贷款承诺+银行贷款≥项目总投资,其中自有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
四、申报路径项目单位应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申报,申报网址为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0693966093K3442001031000,无需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涉密项目书面报送)。
五、申报时间 2023年11月14日9:00至2023年12月14日18:00
请有意申报者按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并于12月8日下班前于OA提交科研项目申请,逾期将不再接收申请材料,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电话:0755-26031832、0755-26031833(药品、化妆品)
0755-26031121、0755-86541379(医疗器械、药包材)
传真:0755-26031834(药品、化妆品)
0755-86541379(医疗器械、药包材)
邮箱:szidc-bt@szidc.org.cn(药品、化妆品)
szidc-md@szidc.org.cn(医疗器械、药包材)
电话:0755-26031726
传真:0755-26031725
邮箱:szidc-qa@szidc.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