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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4季度退回检验剩余样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19 文章来源: 深圳市药品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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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本所于20131223日~1227日开展本年度第四季度退样工作,涉及退样的品种及单位详见附件。有关单位可在上述时间携带单位介绍信和取样人身份证来我所办理相关手续,领取退样。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755-86518902 联系人:曾强)

              深圳市药品检验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退样目录》

业务咨询方式

电话:

0755-26031832、0755-26031833(药品、化妆品)

0755-26031121、0755-86541379(医疗器械、药包材)

邮箱:

szidc-bt@szidc.org.cn(药品、化妆品)

szidc-md@szidc.org.cn(医疗器械、药包材)

投诉(复验/复检)联系方式

电话:

0755-26031723

邮箱:

szidc-qa@szidc.org.cn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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